来源《学习强国》 作者:刘志刚 张桂珍
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延绵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一座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的廉洁文化资源宝库。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洁文化基因,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可以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目标提供深厚的历史智慧与精神滋养。
传承与超越“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传统民本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民本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有许多重视百姓、爱护百姓的论述。如“敬天保民”“民惟邦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民本理念确立了历代王朝执政为民、官员从政清廉的外在价值要求,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体现出来。然而,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主要是建立在“君权天授”“忠君爱民”等原则基础上,“民本”以“君本”为前提,“爱民”先要“忠君”。传统民本理念更多服务的是处于“君主”与“民众”之间的官僚集团,这也暴露出了这一理念的局限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突破了传统民本理念的局限。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注重从传统民本思想中汲取历史智慧,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强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观,“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勤政为民、甘做公仆”的事业观;面对人民群众要常怀敬畏之心,问民间疾苦、知百姓冷暖,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关乎民生的“微腐败”,坚决清除不利于惠民政策落地的“绊脚石”,严肃查处与民争利的“硕鼠”“蛀虫”。
辩证看待历史上“德法并举”的廉政制度逻辑,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确立道德准绳与纪法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中国古代形成“德法并举”的廉政制度,为畅通政令、纠贪治腐、澄清吏治奠定了制度基础。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必须辩证地看待历史上“德法并举”廉政制度的内在逻辑,并从中汲取政治智慧与经验。
从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道德约束制度中汲取政治智慧,筑牢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道德准绳与政德防线。在道德约束层面,中国历代都将“廉”视为政治道德的核心,并将考察官员廉洁作为整顿吏治的重要手段。例如,在西周时期建立的考察官员从政道德的“六廉”(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体系中,“廉正”考察官吏是否品行方正、清洁正直;汉代的“举孝廉”制突出考察官员的“孝”与“廉”。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注重发挥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教化育人”功能,将“崇廉尚洁、廉荣贪耻”等廉政文化内化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教育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道德防线,形成“不想腐”的从政品德和行为自觉。
从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以法治廉”的法治实践中取精去粕,筑牢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纪法底线。在以道德规范治贪反腐的基础上,中国历代不断完善廉政制度。例如,《唐律》规定官员因“受财”而徇私枉法“至十五匹处死刑”;北宋王安石“约之以礼”“裁之以法”的执政方略强调对贪官污吏纪律约束和法律惩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在借鉴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以法治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用刚性制度监督约束“关键少数”,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戒尺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用政治巡视、纪检监察等制度构建“不能腐”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为各级领导干部明确纪法底线。
从历代清官廉吏“慎独自省、严以治家”的从政操守中汲取精神力量,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各级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历代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及其人格典范,对新时代各级领导干部内化政德修养、外塑从政品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感召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清心养廉、正心修身、公而忘私、廉洁齐家,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善于从历代清官廉吏“慎独自省、廉洁奉公”的从政操守中汲取人格力量,将“正心明道、慎独自省”内化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修身”的政德修养。历代清官廉吏之所以能青史留名,首先缘于其“慎独自省”的人格魅力与“廉洁奉公”的从政操守。例如,北宋政治家范仲淹从政后心怀社稷、廉洁奉公,在京城整顿官僚机构、剔除弊政;明代清官况钟“秉心方直,律己清严,习知礼仪”,其任苏州知府时“吏治清明、物阜民丰”。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清官廉吏为镜勤修身,以廉洁自律守住拒腐防变防线,以高标准严要求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善于从历代清官廉吏“严以治家、公而忘私”的良好家风中汲取智慧,将“立公去私、严以治家”内化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齐家”的从政品质。历代王朝都将“严以治家”视为官员“廉洁从政”的重要前提。历代清官廉吏也多以传承良好家风家训而闻名于世。例如,明代况钟在《示诸子诗》中告诫其子“非财不可取,勤俭用无竭”;清代林则徐要求妻儿“不妄与一事,不妄取一钱”。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善于从历代清官廉吏的良好家风中汲取历史智慧,推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以史为鉴、加强家风建设,树立“立公去私、破私立公”的公私观,要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及家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筑牢廉政家庭防线。
[本文系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联重大应用研究课题“深入推进廉洁江苏的思路和对策研究”(22WTA-016)阶段性成果]
[作者分别系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校刊部教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江苏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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