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3年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国家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第一志愿 复试人数 |
备注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全日制 |
单科35(满分100分) 单科53(满分150分) 总分263 |
13 |
7 |
有部分缺额,相关调剂工作另行通知 |
085602 |
化学工程 |
全日制 |
20 |
4 |
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复试结果及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工作,调剂系统预计2022年4月初开通,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和调剂系统。
(二)复试名单及复试比例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不低于120%。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2.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所有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学院备存)进行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及电子照片);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1)应届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同等学历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1)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1)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2)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证明;
(4)同等学历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如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7.如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8.《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3)。
9.复试费缴纳的电子缴费凭证(缴费流程见附件4)
备注:以上1-9项材料需按顺序提前准备完毕在复试报到当天交至学院复试报到处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及第7、8项的原件)作为资格审查及政审环节的依据存档。
(二)报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生: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
2.在职人员考生: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或医保证明或工资流水账。
(三)非“双少”的定向考生:
1.定向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且脱产学习证明。
(四)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
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具体认定工作见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来源地址:http://yjsy.gzmu.edu.cn/info/1052/5267.htm。
(五)其他事项: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当天按要求提交材料于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学院上报学校后可在任何时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学习资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所有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复试。
3.身份证丢失、学生证丢失的处理:
(1)身份证丢失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丢失的,需由所在学习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四、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28日:
上午8:30--11:30复试报到、考生资格审核(含政审)、顺序抽签;
下午14:30--16 : 30专业课笔试。
2023年3月29日:
下午14:00开始,按考生抽签顺序进行综合面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3月28日 (星期二) |
上午 8:30—11:30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政审、缴费、抽签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化工学院A232办公室 |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9项,详见资格审查章节) |
下午 14:30—16:30 (2小时) |
《大学化学》 笔试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教学楼A302教室 |
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
3月29日 (星期三) |
下午 14:00-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 面试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化工学院B208室、 A101室 |
提前10分钟候场,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
(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1.专业知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表达和逻辑能力、思维与反应能力,考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3.综合素质
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考核方式:以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大学化学》,笔试时间2小时,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三项。面试成绩分值200分(具体分值如下:英语听说50分;专业能力120分、综合素质成绩30分)。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复试规范
1.考生遵守《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场规则》(附件6);
2. 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 = 笔试 100分+综合面试 2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环节中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该项不计分,但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
2.加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
(六)复试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学院网站。
六、录取
(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再分别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 5× 60%+复试成绩/ 3× 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综合调剂生是否为相同相近专业调剂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见附件7)。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体检报告结果。体检报告制作成pdf格式扫描件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体检报告,例“张三106723030100000体检报告”)发送至化学工程学院杨老师邮箱:446478679@qq.com,开学报到时将以上材料原件提交审核、复印件存档。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不含60分)者。
备注:考生如未在6小时之内对录取通知进行回复确认,通过电话提醒后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考生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1.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专业(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若同时参加另一个专业面试需另行缴费100元。缴费流程详见附件4。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包括申请复核复试成绩,见附件8),学院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1.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学院招生复试监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监察。
2.学院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3)。
2.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以任何方式和途径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4. 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方式
电话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1.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科 杨老师 电话:18685144303,邮箱:446478679@qq.com,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网址:http://hhxy.gzmu.edu.cn/。
2.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察组 陈老师 电话:13885087567,邮箱:493170818@qq.com。
3.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邮箱:gzmu_yz@163.com,网址:http://yjsy.gzmu.edu.cn。
4.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 电话:0851-83610130,邮箱:jiwei @gzmu.edu.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思雅路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
邮编:550025
附件: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5: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6: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7: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体检表
附件8: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