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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5-10-08 09:30   审核人: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结合学院自身学科建设和已有学位点培养特点,特制定以下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二、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获得所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三、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2025年10月8日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填报志愿。

(二)复试通知

2025年10月9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以下称“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推免生接收名额、资格审查、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接收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拟接收人数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不区分研究

方向

全日制

学术学位

5

085602

化学工程

不区分研究

方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5

 

(二)资格审查

获得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1.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109:00-11:30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州民族大学校区化学工程学院2楼A230办公室

2.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页A4纸上);

2)本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学校推免资格有关证明材料

4)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5)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印章(见附件1)。

8)复试费缴纳的电子缴费凭证(见缴费流程,可现场缴费);

9)《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涉密内容,诚信应试。

3.其他事项:

1)凡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当天按要求提交材料于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学院上报学校后可在任何时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学习资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所有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参加复试。

3)身份证丢失、学生证丢失的处理:

身份证丢失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学生证丢失的,需由所在学习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三)复试组织方式

1.现场复试。

2.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成立复试工作组,分专业进行复试。每个综合复试工作组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专业推免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各工作组分别配备一名记录员、登分员、监督员,要求均为学院在职在编人员。

3.复试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三随机”要求,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30开始

侯考室:南校区第1教学楼D229教室

 场:南校区第1教学楼D231教室(化学工程与技术)

       南校区第1教学楼D233教室(化学工程)

特别提示:1.面试地点如有调整,将提前于资格审核时统一通知考生;2.复试面试务必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相关环节。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成绩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面试,由考生报考专业的复试小组给出成绩。

1.综合面试形式:复试小组当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

2.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以下简称思政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考察口语能力。考官以外语向考生提要求,考生口头作答。(总分20分

3)专业知识综合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有学术研究的发展潜力等。(总分80分

3.综合面试流程: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先随机抽取试卷袋中的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答;其它:考官根据学生报考专业及方向,有针对性的对考生进行提问,并要求考生现场回答。

4.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在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官网公示。

五、录取

(一)学院将在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且思政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在计划接收人数内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则再以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思政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者;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未经公示的考生。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

(五)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在拟录取阶段,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5,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供相应体检报告(见附件3)。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

注意: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体检报告结果。体检报告及体检表制作成pdf格式扫描件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姓名+考生编号+体检报告,例“张三106723030100000体检报告”)发送至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科老师邮箱:446478679@qq.com,开学报到时将以上材料提交原件存档。

七、复试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专业(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若同时参加本校另一个专业面试需另行缴费。

八、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包括申请复核复试成绩,详见附件4),学院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查专员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个人私自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以任何方式和途径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4.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6.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化学工程学院网站,以便获取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方式

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1.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化工学院楼A232室)

联系人1:杨老师  电话:0851-88929155、18685144303

邮箱:446478679@qq.com  

联系人2:李老师  电话:13158079965

邮箱:252216522@qq.com

2.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察组 (化工学院楼A230室)

联系人1:龙老师  电话:13368602678,邮箱:48177789@qq.com

联系人2:王老师  电话:13984143007,邮箱:719493209@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思雅路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邮编:550025

学院网址:http://hhxy.gzmu.edu.cn/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推荐免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9月    

 

Attachment【附件1 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x已下载
Attachment【附件2 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
Attachment【附件3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pdf已下载
Attachment【附件4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推荐免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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