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工程学院2020级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环节
相关信息录入的工作通知
各位2020级(研三)同学:
近日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对2020级同学的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环节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存在不同类型的问题,现请同学们自查并补录、完善系统资料。具体内容、时间要求如下:
一、3月3日(开学第一周周五)前需完成的事项有:
(一)、【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登记】环节,共有10位同学未进行系统录入:专硕班学号为1、2、4、7、9、15、23、25、27号同学以及学硕班学号为16号同学。请以上十位同学录入系统信息后自行联系导师给予系统评价和审核。
(二)、【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申请】环节,共6人未完成:专硕班学号为1、4、9号同学未联系导师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核,学号15、27号同学未在系统中填入开题申请;学硕班学号12号同学未向导师提交开题信息。
(三)、【毕业与学位】-【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环节:专硕班除学号6、20号同学填入信息外,其余27人均未录入该环节信息;学硕班全班17人均未录入该环节信息。请未录入该项信息的同学们补录信息后自行联系导师给予评价、审核。
二、预计3月24日(开学第四周周五)前需完成的事项有:
(一)、专硕班必修环节【专业实践】4学分的登分认定,请同学们提交完整的、有签字盖章的相关纸质材料(上学期开学时已将需填写的资料表格上传至群文件,有两个Word文档,一式三份)交于研究生培养科杨老师处进行认定、录入学分。
注意:学分不足的,将不能参加毕业答辩和申请学位。
三、论文盲审过后,毕业论文答辩前两周(预计5月)需完成的事项有:
(一)、学硕班必修环节【其他环节】2学分的登分认定,请同学们参照本级培养方案中《附录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硕士点关于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及学术活动学分折算办法》的相关认定规则提供佐证材料交于研究生培养科杨老师处进行认定、录入学分。
注意:学分不足的,将不能参加毕业答辩和申请学位。
四、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前(或不晚于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预计5月-6月初)需完成的事项有:
(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之一的科研成果核查,须提供满足科研成果要求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交于杨老师处,并自行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发表论文登记】、【科研成果登记】、【专利情况登记】相应环节。科研成果要求见本级培养方案。
五、请所有2020级同学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以上事项,并确保相应培养环节的信息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整可查。
2023年2月22日
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科